各相关单位:
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活动的有关要求,学校将聘任部分国家奖学金、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我校2026年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,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聘任对象
目前在校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(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,不限本学年度)、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,每学院(部)原则上不低于17人(外国语、文法、马院、体育教学部视情况而定)。
二、聘任流程
1.学院动员:各学院(部)要深入动员,积极组织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报名,并做好政治把关和选拔推荐。同时请报名学生加入QQ群:524552267(团队实践仅需队长加群)。
2.报名申请:个人实践学生需登录学校石光系统,提交社会实践项目申请,建立活动项目,报所在学院团委审核。
团队实践则需要招募队员,只需队长登录学校石光系统,提交社会实践项目申请,建立活动项目,经队长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后,项目会在校园活动列表页显示,用户可以通过社会实践类型筛选,点击“我要加入”或者使用邀请码进行报名,需要填写申请理由,队长审核通过后即可加入成功(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),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。
申请立项时选题类别选择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”,项目级别选择“院级”,立项单位选择所在学院,队长须于1月10日前在石光系统完成项目立项申报,队员于1月15日前在石光系统完成加入团队操作。
3.学校聘任与培训:学校拟于1月8日12:30在南教300举行2026年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聘任仪式暨培训会,为各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发放介绍信,并组织培训,请各院(部)做好学生组织工作。
三、宣传工作内容及重点
1.开展“百校万家”送政策回母校活动。回到高中母校“现身说法”,面向不少于100名(2-3个班)的高二高三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,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、健康成长,充分发挥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。
2.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。走访有高中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,进村入户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。
3.开展公益服务活动。积极联系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服务,协助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政策宣传、业务办理等工作,向学生介绍各项资助政策。
4.开展常态化宣传。在校利用课余时间,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、诗歌、歌曲、微电影、微视频等作品,利用微信、微博、论坛、网页等媒介,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资助政策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的组织工作,将其作为“资助育人”的重要抓手,努力营造“受助、成才、感恩、回馈”的良好氛围,并及时做好宣传工作。
2.各学生或队伍在宣讲完成后,应及时总结,并根据校团委要求在石光系统提交实践报告及相关材料。
3.本活动作为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的专题实践活动,各团队或个人总结材料提交及学时认定和发放等相关安排,以校团委发布的寒假社会实践通知为准,网址https://youth.upc.edu.cn/2025/1231/c11148a481629/page.htm。
五、评比表彰
新学期开学后,学校将进行“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评比,视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团队或个人进行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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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4日
